特别说明
1、本产品为一价打包产品,客人自愿放弃行程费用不退。
2.我们安排地接导游为您提供地接讲解、生活安排、旅途服务,费用已经包含地接导游服务费,司机导游采取任何形式的索取小费行为,均为违反《旅游法》相关规定行为,敬请监督;
3、此行程报价已包含旅行社责任险,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一条条款,请提示游客按照旅游保险规定投保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备 注
1、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 赠送项目因客人原因不参加或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 如遇台风、暴雪等天气或其它人力不可抗的因素造成的行程不能正常游览的我社只负责退门票差价,如有其它费用需客人自理。
游客告知书(补充协议)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未尽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备注:乙方代表与合同变更的说明:乙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乙方与甲方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涉及行程 购物站名称 时间
厦门 自贸区乳胶展示中心 2 小时
厦门 自贸区丝绸展示中心 2 小时
厦门 珠宝展示中心 2 小时
厦门 刀具或珠宝商场 2 小时
购物场所说明:本旅游产品中部分景点内设有购物场所,乙方同意自愿游览景区及参观景区内的购物场所。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进行,甲方要承诺安排规范有正规资质的旅游场所。乙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甲方承诺免费提供前往约定购物场所的交通和陪同服务(因乙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 30 天内与甲方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